raybet雷竞技:投标前需弄清的九大问题!
发布时间:2023-04-08 23:23:45   来源:raybet雷竞技

《中华人民共和国投标投标法施行法令》(以下简称《法令》)是招投标作业在将来一段时刻内的重要辅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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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投标投标法施行法令》(以下简称《法令》)是招投标作业在将来一段时刻内的重要辅导性文件。《法令》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则了资历预审文件或许投标文件的出售期、以及资历预审文件中止出售之日至提交资历预审文件的时刻段,均描绘为“不得少于5日”。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投标投标方法》(国家展开计划委员会令2003年第30号,以下简称“发改委30号令”)第十五条,以及《工程建设项目货品投标投标方法》(国家展开和变革委员会令2005年第27号,以下简称“发改委27号令”)第十四条均有规则“自投标文件或许资历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中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五个作业日”。

  由于《法令》并没有关于文件中所称“日”进行清晰的界说,是为“作业日”仍是“日历日”。可是“发改委30号令”、“发改委27号令”仍为具有效能的文件,所以在处理投标文件和资历预审文件出售时刻问题上,笔者主张恪守不少于5个作业日的要求,这样均契合新旧规则。防止在项目后期施行履行进程中,由于此类问题被相关利益方以不同的法规要求作为程序瑕疵点进行进犯。

  《法令》第十八条规则了“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许主导地位的依法有必要进行投标的项目,投标人应当组成资历查看委员会查看资历预审请求文件。资历查看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恪守投标投标法和本法令有关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的规则。”

  而“发改委30号令”、“发改委27号令”均未做出这样的要求,“发改委27号令”第十九条有这样的描绘“投标人在进行资历查看时,不得改动或弥补载明的资历查看规范和方法或许以没有载明的资历查看规范和方法对潜在投标人或许投标人进行资历查看”。“发改委30号令”也在第十八条有相似的规则。也即依照“发改委30号令”、“发改委27号令”,资历预审作业能够直接由投标人来进行。依照《法令》的规则,关于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许主导地位的依法有必要进行投标的项目,投标人应当组成资历查看委员会查看资历预审请求文件。这也是《法令》中新的规则。这就要求投标人或投标署理组织,在进行投标计划策划时就有必要考虑到资历预审仍是资历后审。相对资历预审而言,依照《法令》第五十一条规则,资历后审的查看作业,现在依然由评标委员会担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投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投标投标法》)第二十三条规则“投标人对已宣布的投标文件进行必要的弄清或许修正的,应当在投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刻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方式告诉一切投标文件收受人。”,而其他相关文件关于这一方面的规则,也根本连续了《投标投标法》的内容。

  而《法令》第二十一条的规则如下“投标人能够对已宣布的资历预审文件或许投标文件进行必要的弄清或许修正。弄清或许修正的内容或许影响资历预审请求文件或许投标文件编制的,投标人应当在提交资历预审请求文件截止时刻至少3日前,或许投标截止时刻至少15日前,以书面方式告诉一切获取资历预审文件或许投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缺少3日或许15日的,投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历预审请求文件或许投标文件的截止时刻。”

  在《法令》的上述规则中,设定了一个前置条件,即弄清或许修正的内容或许影响资历预审文件或许投标文件的编制。反之的解读是,假如弄清或许修正不影响到相关文件的编制,便能够不恪守提早3日或许15日的规则。当然,在实践作业中,怎么进行规范操作,防止潜在的程序风向,需求从业人员开动脑筋。比方是否能够在宣布弄清或许修正的书面告诉时,一起让潜在投标人在告诉上勾选是否对相关文件编制有影响,依据一切潜在投标人的勾选状况做相应的应对。

  《法令》第二十二条规则“潜在投标人或许其他好坏关系人对资历预审文件有贰言的,应当在提交资历预审请求文件截止时刻2日前提出;对投标文件有贰言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刻10日前提出。投标人应当自收到贰言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投标投标活动。”

  相似的规则,能够在《机电产品世界投标投标施行方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13号,以下简称“商务部13号令”)第二十九条中看到“假如投标人以为已揭露出售的投标文件含有歧视性条款或不合理的要求,应当在开标日五日曾经以书面方式向相应的主管部门提出贰言,一起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收购法》(以下简称《政府收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则“供货商以为收购文件、收购进程和中标、成交成果使自己的权益遭到危害的,能够在知道或许应知其权益遭到危害之日起七个作业日内,以书面方式向收购人提出质疑。”

  这儿进行了相关时刻节点的限制,有利于招投标作业的正常有序展开,以防止接近开标时刻依然有潜在投标人对文件提出贰言,如要对文件进行修正弄清,又有必要比开标时刻提早15天,影响项目的实践操作。别的一方面,《法令》清晰规则潜在投标人具有在规则时刻内提出贰言的权力,也就要求投标从业人员愈加注重投标文件的编写作业,以及正确面临潜在投标人或许其他凶猛关系人对相关文件在规则时刻内提出的贰言,并妥善处理,在前期化解矛盾。

  《法令》第二十七条规则“投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清晰最高投标限价或许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投标人不得规则最低投标限价。”

  此条,首要清晰规则了“不能规则最低投标限价”,那么必然关于怎么处理超低价投标提出新的要求,怎么断定超低价投标是否为低于本钱竞赛,是否在评标方法中设定投标报价合理性的评判,以及是否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供给相关报价组成明细供评标委员会评定,这都是针对新的规则,投标从业人员需求在项目策划、投标文件编制时进行考虑的。

  其次,笔者以为这儿简略的规则“不得规则最低投标限价”有所不当,没有考虑到实践投标作业中的特别项目。比方厂房、旧有设备撤除的投标项目,此类项目是由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报价,可是所报价格是投标人将来中标后为了承包此项目而需求交纳给投标人的数额,关于投标人来说,应该是越多越好,所以此类投标,一般会规则最低投标限价,而非最高投标限价,才具有实践的效果。

  《法令》第五十五条规则“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许主导地位的依法有必要进行投标的项目,投标人应当确认排名榜首的中标提名人为中标人。排名榜首的中标提名人抛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依照投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许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成果的违法行为等景象,不契合中标条件的,投标人能够依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提名人名单排序顺次确认其他中标提名人为中标人,也能够从头投标。”

  和“发改委27号令”第四十八条、“发改委30号令”第五十八条相似条款比照,增加了“或许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成果的违法行为等景象”的状况,这是具有实践的辅导意义的。在实践的作业中呈现过评标完毕,公示期间遭到相关方的投诉,查实证明榜首中标提名人“存在影响中标成果的违法行为”,可是依照本来的相关规则,不属于能够以此确认其他中标提名人的景象,处理相关问题缺少法规支撑。《法令》对这种景象的弥补列出便于处理实践问题。

  《法令》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则“投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定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交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这儿关于交还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笔者以为具有较大的操作困难。

  在既有的法规中,《政府收购货品和服务投标投标办理方法》(财政部令第18号,以下简称“财政部18号令”)第三十七条规则“投标收购单位应当在中标告诉书宣布后五个作业日内交还未中标供货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收购合同签定后五个作业日内交还中标供货商的投标保证金。投标收购单位逾期交还投标保证金的,除应当交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商业银行同期借款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付出资金占用费。”关于投标收购单位应该如期交还投标保证金做出规则,并关于未如期交还做出惩罚性规则,是一种较为妥善而且具有实践操作性的处理方法。

  《投标投标法》第二十八条关于投标现场拒收投标文件清晰了一种景象,“在投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刻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拒收。”

  而关于“不依照投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的处理,本来各个文件的规则有所不共同,如“财政部18号令”第四十条规则,“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许其引荐的代表查看投标文件的密封状况,也能够由投标人托付的公证组织查看并公证。”以及第五十六条规则,“未依照投标文件规则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在资历性、契合性查看时依照无效投标处理”,这项规则将未依照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的处置放到了评标阶段,由评标委员会处理。

  “发改委27号令”第四十一条、“发改委30号令”第五十条,又在《投标投标法》规则的拒收投标文件景象外,增加了一条“未依照本文件要求密封的”,此种景象在《规范施工投标文件》(2007版)投标人须知4.1.3也有规则“不依照要求密封和加写符号的投标文件,投标人不予受理。”

  而此次《法令》第三十六条清晰“未经过资历预审的请求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逾期送达或许不依照投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拒收。”这儿,“未经过资历预审的请求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和不依照投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是一种新的以法规方式呈现的新的能够拒收文件的景象,而“不依照投标文件要求密封”作为一种拒收的景象也以法规的方式予以标明,在实践的作业中,投标人和投标署理组织应该严格恪守。

  《投标投标法》中并未有专门的质疑与投诉章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方法》(国家展开和变革委员会令2004年第11号,以下简称“发改委11号令”)是针对投诉活动的办理规则。但“发改委30号令”、“发改委27号令”和“发改委11号令”均未说到质疑,也即《法令》第六十条所称“应当先向投标人提出贰言”。此次《法令》增加了部分事项投诉前,应当先向投标人提出贰言,这样的处理方式是与《政府收购法》的质疑与投诉程序,“商务部13号令”的第四十五条第二款所述“投标人也可在评标成果公示期内先向投标组织提出书面贰言定见,投标组织收到投标人书面贰言定见后,应当在公示期完毕前给予书面或口头答复。如投标人未得到投标组织的答复或对答复成果仍有贰言的,可在公示期内在网上向相应的主管部门提出质疑。”的程序是共同的。这样的办理模式,一方面能够将问题提早处置,防止直接将问题推至行政处理决议的层面,另一方面,也对投标人及投标署理组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具有接纳质疑、妥善处理质疑、化解矛盾的才能和水平。

  以上针对《法令》中部分影响实践投标投标具体作业的新的规则,做了一些大略的介绍。《法令》历经数年的起草,数易其稿,其间需求认真学习的当地还有很多内容。一切投标从业人员都要认真学习,辅导实践作业,遵循三公准则,更好的展开投标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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